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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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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郑政〔2017〕36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和郑人社〔2017〕293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建有省市两级院士工作站,是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占地面积623.7亩,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的高等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二、招聘原则
1.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专业岗位、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人数6人。专业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招聘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专业岗位要求。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除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相关待遇
1.博士研究生在住房补贴、科研经费、职称、职务等方面待遇从优,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2.副高以上职称按照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
六、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7月24日9:00—18:00。
2.报名地点: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办公楼四楼(航海中路84号,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西北角,地铁5号线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站;111、906、904、204、40、B60、4、179、203、298、552、551路公交车到航海路大学路站下车即到)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包括《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岗位。如果出现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或资格确认时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见附件3)。
6.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能够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的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招聘考试
考试分面试、试讲两个环节进行,均为100分。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只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试讲。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学科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参加试讲人员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无论进入试讲考生只剩一名还是二名及以上,考生试讲分数须不低于80分。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4. 考试总成绩在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5. 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会及时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 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测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学院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录取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我院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我院不予负责。
九、其他事项
(一)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979668 (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8884530 (学院纪委)
0371—67170835 (郑州市卫健委人事处)
0371—67185381 0371—67185351(郑州市人社局)
邮 箱:zzsgkzp@163.com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19.7.11
附件1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2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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