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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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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17〕36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建有省市两级院士工作站,是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占地面积623.7亩,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的高等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1名,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四)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岗位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 月23日至7月24日9:00—18:00。
2.报名地点: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办公楼四楼(郑州市航海中路84号(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西北角,地铁5号线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站;111、906、904、204、40、B60、4、179、203、298、552、551路公交车到航海路大学路站下车即到)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包括《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公告》、《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岗位,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
4.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在职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现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附件3)。
6.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对照岗位条件逐个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经郑州市卫健委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资格审核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试讲两个环节进行。
面试前,考生按通知要求,由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每个岗位实际领取准考证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能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要求,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1.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另行通知。
2.试讲。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参加试讲人员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如低于此比例的,经向郑州市卫健委申请,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在试讲环节,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无论进入试讲考生因弃权只剩一名还是超过一名,考生试讲成绩均须达到80分。
试讲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应试者的试讲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试讲结束时当场宣布。
2.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我院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教师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我院不予负责。
七、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对象或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报名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等违反事业单位工作招聘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979668 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8884530 学院纪委
0371—67170835郑州市卫健委人事处
0371—67182179郑州市人社局
0371—67185381郑州市人社局
邮 箱:zzsgkzp@163.com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19年7月11日
附件1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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