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医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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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7-16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措施改进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科教函〔2020〕1号)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破除形式主义,促进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为基层减负,结合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际情况,现转发郑州市卫计委“郑继医教委〔2020〕2号 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转发河南省医学继续教育委员会“豫继医委(2022)5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学习的通知”,请校医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要求,完成202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

郑继医教委〔2020〕2号 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豫继医委(2022)5号-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必修项目学习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