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学项目 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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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5-11-27

各院部、处室:

现将《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学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5年6月27日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教学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教学项目设置及配备状况,直接影响着学校人才培养的质量、科研成果的水平,规划目标的实现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学项目预算工作,优化教学项目预算编制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教务处、各学院(教学部)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教学相关项目预算申报(以下简称“预算”),预算均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由教务处牵头组织。

二、预算立项原则

一)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原则。所申报预算项目与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发展目标等要求密切相关,方向一致;

(二)保证学校基本运行原则。所申报预算项目保证学校日常教学、科研等最基本的运行需求;

(三)安装条件具备原则。水、电、房屋、环境及其他辅助条件完全具备,不具备条件的,待具备条件时方可申请立项;

(四)急事急办补充立项原则。对于预算外突发事项,且急需办理的,结合年度预算额度和财务相关程序要求,酌情安排是否补充立项。

三、预算项目申报立项流程

(一)预算项目由各学院(教学部)在每年9月初-10月底进行专题项目论证会。

(二)各学院(教学部)内部论证后的预算项目在每年11月1日-30日集中进行申报至教务处。

三)预算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

1.论证范围

(1)预算项目总价在人民币20万(含)以上的教学项目;

(2)单台(件)在人民币20万(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3)单台(件)不足人民币2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整套在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4)单台(件)不足人民币2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明确规定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

2.论证范围以内的预算项目,须由各二级学院、教学部邀请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对预算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并进行首次询价(至少提供 3 家供 应商报价单),教务处全程参与并监督论证过程。

3.论证范围以外的预算项目,不需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

(四)根据询价后的预算项目金额大小,由教务处汇总后,由学校教学项目预算论证委员会开展校级论证。

(五)完成校级论证的项目,由教务处和各项目负责人在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进行汇报,会上研究通过的预算项目直接纳入学校年度教学项目预算库,在学校进行年度预算时进行上报,未通过的预算项目不予入库、上报。

四、预算申报论证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牵头的学校教学项目预算论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论证委员会”),负责对论证范围内预算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

(二)论证委员会专家人员组成:

论证委员会主任:校党委书记、校长

论证委员会副主任:教学分管校领导

论证委员会成员:班子成员、教务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各学院(教学部)负责人、各学院(教学部)实训中心负责人、各学院(教学部)副高级以上专任教师(1-3人)、校外相关专业专家(来自高校、行业内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五、预算申报论证内容及形式

(一)论证内容

1.所申报预算项目对本校工作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2.所申报预算项目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档次、规格、性能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所申报预算项目中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4.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5.预算项目中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是否达到70%以上。

(二)论证形式及流程

1.论证形式:以线下形式进行,参加院部论证会的专家,由申报院、部推荐,报教务处审批。

2.论证流程:

(1)院部论证会由各学院(教学部)负责人担任组长,介绍预算项目概况;校级论证会由论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长,由各项目负责人就论证内容进行详细汇报;

(2)与会专家对预算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进行提问,预算项目负责人须对专家提问进行反馈回答;

(3)与会专家根据提问和回答情况,研讨预算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对预算项目分别拟定出“同意”、“不同意”,并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学项目预算论证报告》上签字确认;

(4)论证会后经论证委员会主任同意,将《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学项目预算论证报告》上报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研究确定。

六、其它事项

经校长办公会或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的预算项目内容不得随意变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再次履行申报、论证流程。

七、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学项目预算论证报告

 


附  件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教学项目预算论证报告

 

预算项目名称:        

申请论证系部:   

填 报 时 间:          日       

 

填表说明

1.凡申请教学仪器设备预算立项的系部,均需填写此表。

2.填写人民币报价。

3.本表栏目不可更改,内容可以增加,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4.本表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份报教务处,一份由申报系部留存。

 

一、预算项目概况


预算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



院部负责人


联系电话



预算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预算项目概况


专家组成员信息

姓  名

工作单位

职  称

联系电话





































二、论证内容

1.所申报项目对本校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须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2.所申报项目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档次、规格、性能及技术指标的合理性

 

3.拟购仪器设备工作人员的配备情况:

 

4.拟购仪器设备安装场地、使用环境及各项辅助设施的安全、完备程度:

 

5.预算项目中仪器设备的使用率是否达到70%以上:

 

三、论证结果

 

二级学院(教学部)

专家组论证意见

 

姓名

意见















 

教务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

论证委员会

意见

姓名

意见















 

论证委员会主任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