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 点击:665
  • 时间:2025-05-30

各党总支(支部)、各处室(院、部):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

                               中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校园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管理,筑牢意识形态阵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谁签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会一报”、“先批后办”、统一管理、分类审批制度。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校党委宣传部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审批流程,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第三条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禁传播错误政治观点和有害思潮。

第四条 申办主体资格

(一)校内正式组织机构(含各处室、学院、部及经批准的社团)方可申办,禁止以个人名义申办。

(二)联合主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由第一牵头部门统筹手续办理。

第二章 分类审批程序

第五条 审批权限划分

(一)校内人员主讲

1申办单位填写《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审批表》(见附件),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2.面向全校性活动,申办单位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审批表;面向二级学院活动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审批表。

(二)校外人员主讲

1.自然科学类:教务处进行学术性审核后,报党委宣传部进行意识形态审批。

2.形势报告或哲学社会科学类: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学术内容与政治方向合规性审核,报党委宣传部进行意识形态审批。

3.非学术类:以大学生为主参加的活动,按活动类型报校团委审核,安全保卫处备案。

(三)境外人士参与

1.主讲人或参与主体为境外人士:由人事处对主讲人或参与主体的政治立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学术背景及境外机构关联性进行审核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2.内容涉外但主讲人为境内人士:由人事处审核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需要国家外事部门或者国安部门审批的,由人事处按国家规定流程办理。

3.邀请境外人员担任报告人或者内容涉外的,需提前15个工作日审批。

(四)其他

1.以大学生为主组织的非学术活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安全保卫处审核后,报党委宣传部进行意识形态审批。

2.邀请校外媒体采访:须在活动申报时一并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3.活动变更:活动名称、主题、规模、主讲人等核心要素变更须重新申报审批。

第三章 过程管理

第六条 内容审查机制

(一)前置审查要点:

1.申办单位须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政治背景、思想倾向、过往言论、报告提纲等进行核查。

2.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违背宪法法律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内容禁入。

(二)现场监管要求:

1.悬挂统一活动标识,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

2.哲学社科类活动须全程录音录像,资料保存1年。期满后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者归档。

3.涉及国家安全、民族宗教等敏感议题的活动,须制定应急预案并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第七条 网络活动规范

(一)线上举办须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实行“双审核”制度:

1.技术平台安全审核(信息技术管理中心负责)。

2.意识形态内容审核(党委宣传部负责)。

(二)传播管理:

1.禁止擅自录音录像及网络传播。

2.涉及知识产权内容须取得授权。

第四章 监督问责

第八条 三级监管体系

(一)党委宣传部:负责意识形态审查、备案管理及违规查处。

(二)职能部门:按分工负责专业领域内容审核(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形势报告和哲学社科类,教务处负责自然科学类,校人事处负责涉外类,信息技术管理中心负责技术平台安全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以大学生为主的非学术活动审核,安全保卫处进行安全审核等)。

(三)主办单位:各二级学院(部)党组织负责人为本单位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未设党组织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本单位范围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的管理责任,建立活动台账(如活动名称、时间、主讲人、审批编号等)并定期向党委宣传部报告。

第九条 违规处理

(一)轻微违规(如未批先办):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一般违规(如内容轻微偏差):取消评优、暂停审批1-3个月。

(三)严重违规(如传播错误观点):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依法依纪处理,暂停审批6个月以上,约谈主要负责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申报流的若干规定》自行废止。

第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

附件: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