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党委宣传部(统战部)
  • 点击:649
  • 时间:2025-09-24

各党总支(支部)、各处室(院部):

现将《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中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4日

 附件:

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目的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各级党组织、各部门以及全体师生员工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监督与考核。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

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

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坚持依法管理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网络管理规定,规范网络行为,维护网络空间清朗。

3.坚持统筹协调

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责任体系

(一)领导小组

成立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重要任务;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处置重大网络意识形态事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报告工作。

1.组长

刘畅(党委书记):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领导小组全面工作,牵头研判重大风险、部署重点任务。

2.副组长

徐玉惠(党委副书记):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主管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网络舆情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3.成员

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一岗双责”。

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各处室(院、部)负责人:按职责分工履行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第一责任,具体负责风险防控、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职能部门分工

党委宣传部: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牵头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舆情监测、信息发布审核、宣传教育等。

党委组织部:负责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管好教师网络言行。

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文明素养教育,引导学生社团和新媒体的管理。

信息技术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技术处置。

各二级党组织、各处室(院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承担本处室(院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与价值引领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壮大网络空间主流思想舆论。

(二)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与管理

管好各类网络平台:对学校官网、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各部门、学生组织开设的各类网络平台实行登记备案和审核监督制度。 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管好各类传播内容:确保网络信息内容导向正确、准确权威。防范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在网络空间传播。

(三)规范各类活动管理

严格执行“一会一报” 制度,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读书会、学术沙龙等活动的管理,严把内容政治关、演讲人背景关。

加强对出版物、教材的审核把关。

(四)做好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

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具体监测、研判、处置与回应流程,按照学校制定的《网络舆情处置应对实施细则》执行。

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全面提升网络空间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包括网络评论员、网络监督员、网络宣传员等。

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媒介素养和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六)强化教育引导

将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纳入师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引导师生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教育,要求其在网络空间中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保障机制

(一)考核监督

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责任追究

对未能切实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出现以下情形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处置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或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未按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师生在网络公开平台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失职失责情形。

(三)条件保障

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所需经费,用于设备购置、软件研发、舆情购买服务、人员培训等。

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配备先进的舆情监测系统和安全防护软件。

五、附则

本细则由中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委员会宣传部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