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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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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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0-30

 1. 本馆图书实行藏、借、阅合一的管理方式,读者可以在馆内阅览,也可办理借阅手续。

  2. 读者可凭电子证在自动借还机处办理借阅、还书、续借等手续。电子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代借。

  3. 办理借阅前,应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请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损坏等情况,由借书人负责。

  4. 借书数量与期限:

读者类别

借阅总量(册)

借阅天数

可续借次数

续借天数

学生

3

30

2

15

教职工

10

90

3

30

  5. 适逢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到期的图书,图书馆系统将进行相应的延期,读者可在假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归还图书,不算超期。假期前到期的图书,系统不再做延期处理,假期时间均算在超期范围内。

  6. 图书逾期未还时,不能续借,同时做停借处理。

  7. 遗失图书须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图书馆报失,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赔偿事宜。

  8. 如遇特殊需要时,本馆有权随时催还借出的图书。

离校手续办理

  1. 学生因毕业、退学或其他原因离校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还清,并持电子证到图书馆工作台办理离校手续。

  2. 教职工因调出、退休等原因离校时,须持电子证和人事证明到图书馆工作台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