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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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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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0-30

1.学院总务处负责图书馆装备设备的登记、清查和核对,并负责报损、报废物品的核实登记,每学期末将图书馆资产运行状态向学院书面报告一次。

2.图书馆负责人对本馆的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和管理负总责,对其装备设施进行登记、清查、核对和维护。

3.图书馆工作人员对自助借阅设备要及时检查,发现设备损坏需及时排查原因,如非人为因素所致设备损坏,应及时通知负责人员联系厂家售后逐一修理。如人为因素所致设备损坏,应负责协助追查造成损坏的人员责任,酌情承担维修费用。

4.图书馆人员对窗门要及时检修,轻开轻关,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除及时报修外还酌情承担维修费用。

5.图书馆电子设备应保持整洁,未经专人许可,不得私自移动设备,触碰设备机箱门。图书馆内各种设备,定期进行一次除灰工作,做好防尘、防潮、防盗工作。

6.办公用品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不得将办公用品带离办公室,转作私用。

7.人员调动时,应由所在部门主任对本人使用管理的物品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物品交清后办理调动。

8.定期对系统数据备份,如遇突发事件确保数据保存完整的情况下关闭相关设备电源,最大程度减小设备的损失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