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图书管理规定

  • 作者:
  • 来源:图书馆
  • 点击:654
  • 时间:2021-10-30

一、受捐图书入藏原则

(一)外观品相良好,能够正常流通使用;

(二)内容范围:

1. 正式出版物及其原版原式印刷品;

2. 内容适合专科及以上程度使用,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及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文献;

3. 有学术价值的会议文献、学位论文、科技报告和论文集等特种文献;

4. 非正式出版的地方性文献,如地方志、族谱等有收藏价值的文献;

5. 私人收藏的中外古籍、碑贴、金石拓片、书画及其他有收藏价值的手迹信函、札记,及具有收藏价值的图片、照片、录音录像等;

6. 研究报告、口述历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非正式出版的文献;

7. 其他有收藏价值的学术研究档案及专题资料;

8. 虽不符合一般原则但有特殊价值的捐赠文献。

二、捐赠图书管理

(一)捐赠文献一经接收,本馆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二)对于捐赠文献,本馆有权根据文献的实际状况决定收藏、编目、加工等利用方式,有权对已入藏的捐赠文献进行剔旧;

(三)对珍贵及高收藏价值文献的捐赠者,本馆将视实际情况组织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