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突发事件管理规范和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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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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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10-30

为进一步加强图书馆管理和应急机制的建设,增强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制定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为保证图书馆读者及财产安全,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特制定该管理规范。

一、突发事件的一般处理原则

1.工作人员应在保护好读者和自身的情况下,及时处理。

2.工作人员即时作出判断,需要组织疏散的,立即打开所有通道门,分工组织在馆读者从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撤离。

3.立即用电话迅速报警,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4.采取必要的减少损害和防止损失扩大的措施。

5.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6.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报告馆领导。

7.小事故可先处理后报告,大事故在完成应急处理后,应立即向保卫处和馆领导报告。馆领导应立即到场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请示报告。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火灾消防的应急处理预案

1.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消防措施以应对火灾,若火势太大,应即刻拨打消防电话。

2.工作人员迅速秩序地组织好馆内人员通过安全通道疏散出馆。

3.工作人员立即切断各种在用电器设备电源。

4.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易燃物品撤离火源、采取办法清出通道。

5.配合消防队员参与救火。

(二)发生地震的应急处理预案

1.工作人员立即指挥馆内人员利用身边的物品就地躲避。关闭电源。

2.利用第一次震后和余震发生前的间隙,指挥馆内人员有秩序地通过有关通道或出口撤离图书馆。

3.馆内工作人员在撤离前切断总电源。

(三)治安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工作人员立即上报:部门负责人、馆领导。

2.应做好劝慰和劝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和扩大。

3.部门负责人、馆领导应立即报告保卫部门或向公安110报警。

4.部门负责人、馆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在保卫和公安人员到来前,进行控制和处理。

5.工作人员配合保卫处和公安人员做好有关处理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伤病的处理预案

1.立即报告学校卫生部门或拔打急救120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和馆领导。

2.立即隔离场所或疏散围观人员,就地安置需要救治患者。

3.如懂得或有可能,对患者进行一些必要的简单救治处理。

4.保证抢救通道的畅通。  

5.等待专业人员到来。

6.做好现场善后处理工作。

7.对群体性、传染性疾病,应按照专业人员要求,做好消毒和防范传染的工作。

(五)其他突发事件及自然灾害的处理预案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对图书馆建筑设施、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造成危害暴雨、冰雪、大风、雾霾等气象灾害以及盗窃、停电、其它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参照本条(一)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告制度

所有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小事故可先处理后报告,大事故在完成应急处理后,应立即向保卫处和馆领导报告。馆领导应立即到场处理,并及时向校领导请示报告。